2013年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2016-11-30 16:16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 中等职业学校的界定
  • 二、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
  • (一)免学费对象
  • 1.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
  • 2.我省实行全免学费,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对
  • (二)免学费补助标准
  • (三)免学费补助方式
  • 1.国家免学费政策补助方式
  • 2.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补助方式
  • (四)免学费补助资金分担
  • 1.国家免学费政策补助资金
  • 2.我省实行全免学费,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补助资金
  • (五)免学费对象评审
  • 1.提出申请
  • 2.提交材料
  • 3.组织评审
  • 4.评审确定
  • 三、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 (一)资助对象
  • (二)资助标准
  • (三)国家助学金分担
  • (四)助学金对象评审
  • 1.提出申请
  • 2.提交材料
  • 3.组织评审
  • 4.评审确定
  • 四、相关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 (二)把握资助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 (三)落实财政责任,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 (四)加强档案管理,执行中职卡发放制度
  • (五)加大审核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安全
  • (六)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算结余资金
  • (七)严格收费审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 (八)准确编制预算,做好预算申报工作
  • (九)加强部门联动,狠抓监督检查
  • 五、本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
  • 六盘水市(2个):六枝特区、水城县

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省教育“9+3”计划的实施,落实我省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中等职业学校的界定

本方案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上述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二、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实行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对象。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学费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按国家政策免除学费的学生;二是按我省全面免除学费政策,属于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学生。

1.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2.我省实行全免学费,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我省户籍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学专业为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以及民办学校三年级的学生。

就读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外省户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执行。

(二)免学费补助标准。免学费补助是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高出部分的费用,或由学校自行解决。  

(三)免学费补助方式。免学费补助分别按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和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

1.国家免学费政策补助方式

由财政按照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其中:一年级和二年级免学费补助由财政按一、二年级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公办学校三年级免学费补助由财政按三年级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2.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补助方式

由财政按照我省享受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其中:公办学校三年级补助方式按未享受到国家免学费政策财政补助的我省户籍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四)免学费补助资金分担。补助学校免学费所需资金按国家免学费政策和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分别核算。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8:2 的比例负担,我省地方财政负担的20%部分,根据学校隶属关系,按黔财教〔2010〕14号文件确定的比例分别负担;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所需资金由我省各级财政根据学校隶属关系,按黔财教〔2010〕14号文件确定比例分别承担。

1.国家免学费政策补助资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8:2的比例负担,我省地方负担的20%部分中: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承担,各市(州)所属学校由市(州)本级财政负担,县级所属学校根据当地财力分别确定省、市(州)、县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其中: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的县级学校由市、县各负担一半;安顺市、黔南州、毕节市的县级学校由省、市(州)、县按4:3:3比例负担;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的县级学校由省、市(州)、县按6:2:2比例负担

2.我省实行全免学费,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补助资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承担,各市(州)所属学校由市(州)本级财政负担; 县级所属学校根据当地财力分别确定省、市(州)、县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其中: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的县级学校由市、县各负担一半;安顺市、黔南州、毕节市的县级学校由省、市(州)、县按4:3:3比例负担;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的县级学校由省、市(州)、县按6:2:2比例负担

(五)免学费对象评审。免学费每学期评审一次,按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分类评审和上报。

1.提出申请。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1)。

2.提交材料。由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将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所在页和身份证等复印件交学校存档。申请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须向学校提供城市生活低保证明或居住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拟受助学生名单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举报电话在本校网站上公布。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4.评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2)和《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3)报同级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将资助学生人数审核汇总后填写《   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4)和《   市(县)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5),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于4月30日、10月30日前逐级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为发挥中职国家助学金“助困”功能,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资助对象。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我省65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名单见附件1)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

涉农专业是指2010年教育部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确定的农林牧渔类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

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分担。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8:2的比例负担,我省地方负担的20%部分中,按照国家免学费政策所确定的分担比例执行。

(四)助学金对象评审。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

1.提出申请。开学后一周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1)。

2.提交材料。由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将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所在页和身份证等复印件交学校存档。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向学校提供城市生活低保证明或居住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拟受助学生名单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举报电话在本校网站上公布。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4.评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2)报同级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应将资助学生人数审核汇总后填写《    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附件3-3),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于4月30日、10月30日前逐级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我省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在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积极稳妥推进。

(二)把握资助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各地各校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握政策范围,确保资助政策顺利过渡。分别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免学费政策,核准受助学生人数和补助金额,为财政部门准确下达中职补助资金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三)落实财政责任,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及时足额下达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确保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按时发放到学校和受助学生。

(四)加强档案管理,执行中职卡发放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统计表、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学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中职资助卡制度,为每位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使用。

(五)加大审核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各级教育主管、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办学资质、在校学生人数及受助学生人数的审查,为下达财政资金提供准确、完整和真实的数据。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教育、人社部门要对所属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各地要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技工学校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学校每月20日前要将转入、转出、流失及毕业的学生信息和受助学生信息在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或技工学校管理系统提交;各地学籍管理部门和资助部门每月25日前在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或技工学校管理系统中对所属学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六)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算结余资金。各级财政、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学校财务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各项收支。市、县级财政、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在每个学年末,根据学校实际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和发放补助金额,清算结余资金(附件4),并于次年的1月将中央和省级结余资金逐级上缴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指定的账户。严禁用上级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抵顶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严禁将结余资金挪作他用。

(七)严格收费审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不得有因免学费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校严格按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除向学生收取高出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的费用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须到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

(八)准确编制预算,做好预算申报工作。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发放等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报的受助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学校每学期编制预算中的学生数据,要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技工学校管理系统相符,确保所报数据真实可靠。各地要加大对学校编制预算的审核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对“联合招生”、“教学点”、“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确保学校所报预算准确、完整。

(九)加强部门联动,狠抓监督检查。教育、财政、人社和物价部门要密切联系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对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五、本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物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

 

附件1:

贵州省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特区)名单

遵义市(8个):桐梓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凤冈县、湄潭县、习水县、赤水市

六盘水市(2个):六枝特区、水城县

安顺市(6个):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

黔南州(10个):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

黔东南州(15个):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

黔西南州(7个):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

毕节市(7个):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

铜仁市(10个):碧江区、江口县、玉屏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万山区

 

原标题:2013年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2013年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

2022年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联系人∶程老师招生热线:招生地址: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东路7号一、学校简介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又名黔南旅游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多年的办学积累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贵州省中职强工程学校”“贵州

2022年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是独山县唯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坐落于独山县百泉镇,占地总面积约385亩,建有标准化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可容纳4000名学生。开办专业有:电子商务、中餐烹饪,会计事务、计算机应用、建筑装饰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报读我校学生经过联办院校测试符合条件后可进入对应高职专业学习。学校建有绘面室,舞蹈室,计算机室

2022年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春秋季招生

春秋季招生期待你的加入黔南旅游学校荔波职校荔波职校春秋季招生正式启动,欢迎广大学子加入。详情请关联以下链接:荔波职校2022年招生简章春季报到时间:2022年5月8日秋季报到时间:2022年8月18日

2022年贵定县中等职业学校(贵定县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7日贵定县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89年6月,于2014年被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以“双挂牌”方式成立“贵定县技工学校”。学校总占地119余亩(共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约4.91万平方米。实习实训条件完善,现有汽车电器设备实训室、餐饮实训室、酒水调制与咖啡制作实训室,茶艺实训室,30模拟导游

2020年惠水县中等职业学校(惠水职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修改)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惠水县中等职业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档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思路与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

2022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院校代码0039)是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贵州省基层农村卫生健康人才基地、贵州省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全省安全文明校园和节水型学校。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有杉木湖、青

2021年贵州省龙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83年,是贵州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贵州省重点职业高级中学、全国科技兴农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贵州省安全文明先进单位。学校坐落于龙里县城龙瑞山下桃园,依山而建错落有致、桃李芬芳,距贵阳市18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占地面积308亩,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实训区、非学历培训区相对独立。建设有焊工、

2022年贵州省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贵州省2022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防疫须知2022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2022年3月26-27日举行。为做好组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贵州省新疫情防控要求,省招生考试院提出如下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在我省高校就读的考生按本地本考点的防疫要求进入考点;所在学校从考前第14天起做好学生的体温监测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

2022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是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族师范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2011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至今已培养8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学校实施双导师制、案例教学和协同培养,凝练的培养模式获全国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表彰。欢迎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