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大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简介

2018-06-13 11:39  贵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补偿方式: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后,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补偿金额: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补偿年限: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金费来源: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
原标题:2014年贵州大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简介

2014年贵州大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简介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2022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服务基层的毕业生: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结合实际

2014年贵州大学关于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各位同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41号)精神,我校即日起开始办理2014年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对象和条件(一)对象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2、2006-2008

2015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关于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全院各系(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3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贵州大学关于2015年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

2019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

2019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请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各服务基层的毕业生: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

2020年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期满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通知

院属各系: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20〕9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或服务期满学费补偿国

2020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送高校毕业生下基层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通知

各系(部)、各位同学: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教助发〔2012〕29号文件、《关于报送2020年市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筑教办发〔

2018年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期满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系: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8〕8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或服务期满学费补偿国家

2018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函〔2018〕81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我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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