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各学院、各服务基层的毕业生: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结合实际
各位同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41号)精神,我校即日起开始办理2014年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对象和条件(一)对象1、2009,2010,2011年下基层服务(就业)应往届毕业生。2、2006-2008
全院各系(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3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贵州大学关于2015年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
各学院、各服务基层的毕业生: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
院属各系: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20〕9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或服务期满学费补偿国
各系(部)、各位同学: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教助发〔2012〕29号文件、《关于报送2020年市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筑教办发〔
院属各系: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8〕8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或服务期满学费补偿国家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函〔2018〕81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我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