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 院校代号 | 院校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考试科目 | 录取类别 | 
    
     | 0126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 会计学 | 01 | 45 | 21500 | 大学语文、英语 | 文史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 | 88 | 18000 | 高等数学、英语 | 经管类 | 
    
     | 小计 |   | 133 |   |   |   | 
    
     | 注:学费终以省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报考艺术类及教育类中的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等体育专业的除外)。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含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2.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18日至22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小160*120,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4日至26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缴纳报考费(110元/人)。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现场拍摄电子照片,上传系统后重新打印《考生登记表》并签名。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 录取类别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 文史类 | 会计学 | 大学语文、英语 | 
    
     | 经管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高等数学、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 考试日期为4月19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