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2.自费兼读制[在职]
 
    
    (三)报名日期:
 
    
         1.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 -68945819;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英语(满分100分)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满分150分);均为笔试。除园林规划设计为6小时外,其余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试地点、日期
 
    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科目安排在4月11日9:00-15:00。
 
    
    (三)复试地点、日期
 
    地点:福建农林大学
 
    日期: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五、入学
 
    新生于2016年9月上旬报到。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学制为4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七、学费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学费参照2016年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2.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325号)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129号)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黄玲李梅生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  传真:0591-83769584    
 
    网址:http://yjsy.***.cn/p3669c3607/list.htm
 
    附件: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