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回执验证码的通知

2017-09-04 11:38  巢湖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请于9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了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请于10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登记贷款信息(贷款申请高校未审核的学生请提供正确的回执验证码),在10月20日农信社贷款工作办理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财务处进行财务核对,届时将返还贷款中的扣除学费和住宿费的其余金额。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回执验证码的通知2017年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登记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


原标题: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回执验证码的通知

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回执验证码的通知

各学院: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请于9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了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请于10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登记贷款信息(贷款申请高校未审核的学生请提供正确的回执验证码),在10月20日农信社贷款工作办理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财务处进行财务核对,届时将返还贷款中的扣除学费

2018年巢湖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开始,为及时处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录入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通过“智慧巢院”录入并提交回执验证码,具体流程见附件。特别注意:1.同一学年度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2.农信社贷款成功的同学,将贷款汇给学校时务必在“附言”栏

2018年巢湖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银监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精神,现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相关要求发送至各学院,请各学

2018年安徽省关于延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的通知

皖教助函〔2018〕43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应贷尽贷”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满足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经研究决定将2018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延长至9月25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将家庭经济困难

2015年安徽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5年贷款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5日。各地、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

2016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各高校要积极做好今年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此项工作是省教育厅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更关系到贷款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要熟知办理流程,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保证贷款学生顺利毕业。现将2016届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布置如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017年关于公布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热线电话号码的通知(图)

2017年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图)

2018年安徽大学关于办理下学期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其相关的通知

各系(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辅导员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并且有意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仔细阅读附件。注意:1:同一学年两种贷款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办理。2:学生申请贷款成功后及时从系统里把校验码打印出来,开学时交给辅导员(两种贷款方式都要交校验码)。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5月22日附件1、201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

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位2018届毕业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精神,现就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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