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考试时间)

2018-10-07 14:41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院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技能适应性测试,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公平、工作、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 第七条 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2018年的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已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含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高职综合评价考生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3月5日9:00-3月10日17:00。
  •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4月3日9:00-4月8日12:00
  •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 第十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值。我院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中职毕业生没有获得中职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特殊专业录取条件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 第六章 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的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1000元/年、书本费据实结算。
  •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 第十四条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
  •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联系人:熊荣谦 联系电话:0857-8330476
  •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 第九章 附则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 分类考试( 高职综合评价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 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 院2018年普通 高等教育 高职综合评价 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大道
学院简介: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在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校园占地面积569亩,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学院现设有医学护理系、教育科学系、财政经济系、农业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工矿建筑系、航空学院及基础教育部、与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十一个教学系(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有41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由正、副教授、行业专家、岗位能手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具有多个紧密联系生产一线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设有贵州省第11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是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技能适应性测试,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公平、工作、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 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2018 年的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 , 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已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含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高职综合评价考生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3 5 9:00 3 10 17:00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4 3 9:00 4 8 12:00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 第一次为2018 3 18 第二次为2018 4 15
考试地点: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一寸照片1 张于考试前一天到学院审核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一)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由学院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为“语文 + 数学 + 英语”综合卷(各科满分 100 分,总分 300 分)。(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需参加报考专业的基本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各占 50% 形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各占 50% 形成总分值。我院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中职毕业生没有获得中职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特殊专业录取条件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18 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 年的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 / 年、住宿费 800-1000 / 年、书本费据实结算。
第十三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 / 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 5000 / 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500 -3500 元);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 ,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
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毕节 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 毕节 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人:熊荣谦   联系电话:0857-8330476     
传真:0857-8330476   网址:     
详细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路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原标题:2018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毕节市财贸学校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报名须知

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报名将于11月1日开始。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0日(工作日期间每日9:00—17:00)二、报名对象有意愿升入大专院校学习的2019级应届学生及2018级以前的各级往届学生。(特别注意:“五年一贯制”

2022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类型:普通

2022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批网上填报志愿说明

我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第一批填报志愿录取后,部分专业尚有缺额,现进行网上第二次填报。考生可根据缺额情况,及时填报我校志愿。具体要求如下:一、符合贵州省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条件,未被预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2022年贵州省艺术统考生)和“六类人员”(贵州户籍退役军人、贵州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可上网填

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口语考试、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开展。为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及要求(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2018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

2018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指南(图)

2018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图)

2022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我校是2015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毕节试验区唯一一所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美丽的金海湖畔,占地530.24亩,毗邻高铁站、机场、高速出口,交通便利。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专

2018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专业名称招普高生招中职生学制(年)学费(元/年)备注财务管理158335001.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2.护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要求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3.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72CM-185CM,女生162CM-174CM

2018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信息

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信息学院简介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2008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自成立以来,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职教育、和社会培训、技能鉴定为两翼,科研、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为助推的办学格局。学院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69亩。规划校舍建筑面积约28.56万m2,已完成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