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工程大学。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1万余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学院。学校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计算机”“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强和前1‰行列;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能源动力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各种旁听和自学等各种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我校不再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实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模式。
  
 
 凡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班等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华北电力大学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二、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
 
 
  
   
    序号  | 
    学科名称  | 
    代码  | 
    所属学院  | 
    全国统考科目  | 
   
   
    1  | 
    电气工程  | 
    080800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80900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3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0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4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0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5  | 
    机械工程  | 
    080200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6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0  |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0  |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8  | 
    软件工程  | 
    083500  |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9  | 
    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  | 
    0808J1  | 
    新能源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10  | 
    公共管理  | 
    120400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11  | 
    法学  | 
    030100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12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①外国语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14  | 
    土木工程  | 
    081400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15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0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16  | 
    核科学与技术  | 
    082700  |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17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18  | 
    水利工程  | 
    081500  | 
    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19  | 
    数学  | 
    070100  | 
    数理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20  | 
    物理学  | 
    070200  | 
    数理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21  | 
    外国语言文学  | 
    050200  | 
    外国语学院  | 
    ①外国语水平考试  | 
   
  
 
 
  
  
  
  
  
  
  
  
  
  
  
  
  
  
 
  
 
 
  
 
 三、课程认定考试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6年内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6年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课程水平认定的学员,需要进行“校考”报名,“国考”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三个步骤。
  
 
 1.“校考”报名:申请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学员,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报考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90506523@***.cn进行报名。
  
 
 2.“国考”注册: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务必牢记用户名及注册ID号码),注册时间为每年3月1日前。
  
 
 3.现场确认:学校于每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初次申请我校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来校前务必完成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包括资格审查和指纹采集等工作。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④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六、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1.课程学习内容:学员所学课程根据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见附件2。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对各专业的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
  
 
 3.考试形式及证书:全部课程水平认定采取考试形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七、收费标准
  
 
 1.课程水平认定费:每名学员12000元,该部分费用全部进入华北电力大学财务处账户(http://sf.***.cn),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学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学员如果参加相应课程的培训班,培训费用由各办学单位收取。
  
 
 2.申请学位论文费:每名学员10000-20000元(只对通过“校考”和“国考”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当年各学科收费标准制定),该部分费用全部进入华北电力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1.联系电话:010-61773754,,联系人:张老师,邮箱:90506523@***.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教四楼B21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办公室,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