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学生创造更多学习机会,经上级部门批准,学校决定部分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海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2个招生专业计划总数为90人,每个专业招生计划45人,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费 | 修业年限 | 所属学院 | 
    
     | 1 | 园艺 | 农学 | 4100元/学年 | 二年 | 园艺学院(海甸校区) | 
    
     | 2 | 动物医学 | 农学 | 4100元/学年 | 二年 | 动物科技学院(海甸校区) |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二)海南省属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海南省属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2018-2020年取得海南省属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并获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选拔程序与录取
 
 (一)报名
 
  
 2021年3月25日—4月25日完成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xwzs.***.cn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JPG或者PDF格式)。
 
  
 (2)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否者取消录取资格)。
 
  
 (3)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4)学信网本科学历认证报告(JPG或者PDF格式)(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学历认证报告报到,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生与就业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海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审核),审核结果于2021年5月1日前在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核。审核合格考生于5月13日至14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英语(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
 
  
 笔试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1年6月20日—27日,将各专业入选考生名单在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五)录取办法与要求
 
  
 1.数学、英语二门科目笔试总成绩要求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
 
 2.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笔试总成绩同分,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笔试总成绩和英语成绩同分,则按学生CET6、CET4、在校英语修读平均分顺序依次确定。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报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放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
 
  
 1.学校招生巡视监督相关部门对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如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与就业处网址:www.***.cn/zhaosheng/
 
 咨询电话:0898-66266469
 
 传真电话:0898-66260171
 
 电子邮箱:zsjyc@***.cn
 
 联系人: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