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报考条件、填报志愿、收费标准、考试成绩)

2021-06-25 16:00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1、学院名称
  • 2、办学类型
  • 3、办学层次
  • 4、学院代码
  • 5、学院地址
  • 6、学院基本概况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 第八条
  • 第九条
  • 第十条
  • 第十一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 第十六条
  • 第十七条
  • 第十八条
  • 第十九条
  • 第二十条
  • 第二十一条
  • 第二十二条
  • 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六条
  • 第二十七条
  • 第二十八条
  • 第二十九条
  • 第三十条
  • 第三十一条
  • 第三十二条
  • 第三十三条
  • 第三十四条
  • 第三十五条
  • 第二章招生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后续管理
  •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883

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交通类高职院校。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教育部信息化试点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单位、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校、天津市优质校暨世界先进水平校建设单位。同时,学院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积极响应新时期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的需要,紧扣“交通”和“职业教育”两个维度不断完善以交通技术类专业为主体、以交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综合交通专业体系架构,开设汽车运用技术、现代物流、交通建设、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技术、交通服务6个专业集群。其中,现代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7个专业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以校企合作项目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先后与企业合作建设了汽车、物流、商务、路桥、民航、轨道、工程机械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了279个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与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订单班,并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极大地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

多年来,学院坚持办学,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先后与德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家的三十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吸引泰国、印度、瑞典、俄罗斯等国家1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埃及鲁班工坊建设,将实现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的重大突破。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报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

第八条:专业收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生·年(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6人间 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甘肃省“对口升学批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其他省份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对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六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拟招收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云南省、河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山西省的考生,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院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适合男生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第二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院专业课程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小语种慎报。

第二十三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入学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经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学院根据《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录取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cn公布。

第三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邮编:300110

招生咨询电话:022-87912328

纪检监督电话:022-87911272

E-mail:jtxy12883@***

学院网址:http://www.***.cn

微信公众号:tjtvc_pr

原标题:2021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o学校名称

2022年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考试报考介绍信

介绍信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兹有我校年级学生申请报名参加202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该生基本信息如下:全国学籍号身份证号户籍类别介绍学校报考学校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特此证明。2022年月日介绍学校(校章)

2022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一、学院

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

2022年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

202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大中专艺术类招生考试平台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中专补充提醒:各位考生在填写[学籍信息]信息时,必须首先选择[考生类型],再进行后续信息的填报。中专考生“学籍档案”中“考生类型”、“考生学历”、“应往届”息填报说明:报考舞蹈、器乐六年制的:、◆如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或小学五年级(六三学制的六年级、五四学制的五年级))请选择“小学生”、“小学”和“应届”◆如目前就读初一年级(即六三年制的七年级、五四学制的六年

2022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图)

2022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图)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咨询电话:4006-246-357022-27391636学院网址:www..cn咨询QQ群: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附属中专部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附属中专部是2015年1月经天津市教委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天津体育学院。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科研、训练等设施,具有教学、训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天津体育学院与天津体育局共建了天津羽毛球队、天津橄榄球队、天津赛艇队等专业队伍,代表天津市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附属中专部以天津体育学院为依托,每年按计划

2022年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要求

天津音乐学院附中2022年招生考试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8:00—17日17:00二、报名要求:1.进入我校的报名系统(具体网址报名前在网站公布),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2.请在报名前准备好考生的一寸电子版照片(背景色红、蓝、白均可)、身份证、户口册、报考介绍信(往届初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毕业证公证书),报名时需上传审核。3.为保证考生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