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北京计划单列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学制、限额、专业
 
  
 
 招生对象:京籍应往届初三毕业生学制:三年
 
 限额:50 名
 
  
 
  
 
  
   
    | 学科 | 专业 | 
   
    |   中国乐器演奏 | 笛子、笙、唢呐、扬琴、琵琶、三弦、阮、柳琴、筝、古琴、打击乐、二胡、板胡 | 
   
    | 声乐 | 民族、美声、通俗 |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 | 
   
    |   管弦乐器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 | 
   
    |   音乐理论基础 |   作曲、音乐学、指挥 | 
  
 
 
 二、报名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继承和发展音乐事业而勤奋学习。
 
 年龄不超过18 周岁(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无任何不适宜从事音乐学习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谢绝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1.报名方法
 
 ①登陆中国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平台,选择北京计划单列招生;②填写报名登记表;③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字;④ 完成网上报名,携带报名材料(见第4 项),到校缴费并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21 年6 月25 日——2021 年7 月1 日
 
  
 
 现场确认日期:2021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12:00
 
  
 
 查看考试安排:2021 年7 月3 日下午15:00 以后2.考试时间
 
  
 2021 年7 月6 日,上午初试(专业考试);下午复试(视唱口试)。
 
 3. 考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8 号中国音乐学院附中(视疫情情况,以考试确认当天的安排为准)。
 
 四、报名材料
 
  
  
 
  
 1.2021 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准考证、成绩单、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3. 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或交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考生出生年、月、日的证明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三张。
 
  
 
  
 报名所交材料(准考证、成绩单、体检表、户口本原件除外)录取与否恕不退还。我校不接收函报,不预审录音。如材料齐全并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现场缴费确认并发给准考证,不进行现场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所有考试均须凭准考证参加。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专业考试)1.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1)报考拉弦、弹拨专业考生需演奏两首乐曲两首乐曲演奏总时长在十分钟以内;2)报考民族打击乐专业需演奏两首乐曲:中国传统鼓类(大鼓、排鼓、板鼓)乐曲一首、马林巴乐曲一首(四只槌乐曲)两首乐曲演奏总时长在10 分钟以内。
 
 2.声乐专业
 
  
 
 演唱两首歌曲(民族声乐专业:中国民歌、创作歌曲或中国歌剧选段、戏曲选段;美声专业:中外艺术歌曲、创作歌曲、中外歌剧咏叹调及音乐剧选曲;通俗专业:音乐剧选曲、流行歌曲)。 
 
 提供音响设备,可自带钢琴伴奏。3.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演奏三首钢琴曲,其中一首练习曲、一首三声部或三声部以上的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4.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弦乐:练习曲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管乐: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竖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打击乐:小军鼓练习曲一首以及包括所有力度的滚奏,马林巴二锤练习曲一首。
 
 5. 音乐理论基础学科(作曲方向)
 
  
 
 笔试:艺术歌曲创作1 首(带钢琴伴奏)
 
  
 
 面试:(一)1、钢琴弹唱艺术歌曲或民歌 1 首;2、背唱民歌或戏曲片段1-2 首。
 
  
  
 
  
 (二)演奏钢琴曲目:1、练习曲1 首;2、复调作品1 首(平均律演奏赋格部分);3、奏鸣曲1 首(快板乐章或变奏)。
 
 6. 音乐理论基础学科(音乐学方向)
 
  
 
 专业笔试:命题论文写作(八百字左右);
 
  
 
  
 面试:1)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2)演唱民歌、说唱、戏曲唱段2-3 首;
 
 7. 音乐理论基础学科(指挥方向)
 
  
  
 
 1)指挥乐队作品(交响曲快板乐章或单乐章管弦乐作品)或合唱作品(无伴奏合唱作品或乐队-合唱作品)一首。另可加试演奏管弦乐器或民族管弦乐器作品一首作为参考;2)演奏钢琴曲两首(复调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二)复试(视唱口试)   
 
  
 
 考试大纲如下: 
 
  
 
 考试形式:视唱新谱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管弦乐器演奏专业、钢琴演奏专业、声乐专业。
 
 【作曲理论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指挥专业、音乐学专业。根据以上不同专业,视唱新谱考试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A 类】声乐专业。口试:视唱新谱。
 
 调式范围:C 自然大调;a 自然小调;C 宫系统五声调式。
 
  
 
 节奏节拍范围:2/4、3/4 拍基本节奏划分。要求视唱五线谱。
 
  
 
 【B 类】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管弦乐器(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演奏专业、音乐学专业。
 
 口试:视唱新谱。
 
  
 
 调式范围:两个升号、二个降号以内的各调式;
 
  
 
 节奏节拍范围:2/4、3/4、4/4、3/8、6/8 拍以内的基本节奏及变化节奏、强拍连线等。
 
 【C 类】作曲、指挥、钢琴演奏专业、管弦乐器(弦乐)演奏专业
 
  
 
 口试:视唱新谱。
 
  
 
 调式范围:二个降号、三个升号以内的各调式;
 
  
节奏节拍范围:2/4、3/4、4/4、3/8、6/8 拍以内的基本节奏及变化节奏、强拍连线等。
 
六、录取与毕业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体检结果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面合格的情况下,依据当年中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均须参加当年中考,否则不予录取。
 
 
 
   3.凡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手续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后.品学兼优者享受奖学金待遇。毕业后获北京市中等专业学历证书,并可报考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或普通高校。
 
七、几项说明
 
 
 
1. 考生考试所需乐器一律自备( 钢琴、马林巴除外 ) 。
 
 
 
2.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按当年国家标准统一收费。学费8000 元/年,住宿费900 元/年,书本讲义费另计。
 
3.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复查期,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或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介绍单位和地区。
 
4. 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由我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凡因学习成绩或品德、体格不符合要求者,退回原介绍单位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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