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项加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值不超过3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填写《加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加分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16:30。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3.考(测)试评分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600分。

第二十一条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五百个。

2.综合素质测试(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2)测试形式:面试。(3)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纪检监察处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肢体健全,无色盲(色弱),身高: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且1.83米以下。

第四章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肢体健全,无色盲(色弱),身高: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且1.83米以下。

4.报名咨询:(1)学校教务处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2)点击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zs..cn)。(3)咨询电话:0571-,0571-。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2、2012和2013年学生参加教育厅组织的会计技能竞赛连续两年获得个人一等奖、团体二等奖。

(2)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得10分;获二等奖,得20分;获一等奖,得3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3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16:3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加10分;获二等奖者,加20分;获一等奖者,加3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项加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值不超过3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填写《加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加分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16:30。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