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各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外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其中美术特殊类校考专业,可不受我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限制;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
2、音乐学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本、专科(高职)院校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均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省内二本以上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招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校考;省外二本以上院校音乐学相近专业既可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
3、舞蹈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二本以上院校的舞蹈类专业均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省外二本以上院校舞蹈类相近专业既可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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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16:30

(三)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7:00至20:00,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报名地点统一在西北师范大学,考试分别在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文理学院进行,请考生注意所在考点。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2.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日7:00至20:00,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3日-8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7日7:00至20:00,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11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相同或相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再设立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校考考点,同时不接收任何院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

(三)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美术类、音乐学和舞蹈类统考专业课成绩适用范围1、美术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各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外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其中美术特殊类校考专业,可不受我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限制;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2、音乐学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