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请考生留意各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注:因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复试学院提交体格检查报告(详细要求见招生简章http://yzb..cn/home/newdetail/post/298/中有关内容),敬请考生安排好时间,提前做好准备。附件: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请考生留意各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第九条严格遵照教育部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执行来源计划。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可予以录取的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国标代码:13890)。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滩大道88号(邮编:536000)。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发布时间:2013年06月6日11:33文章作者:北航北海学院招生工作部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相关省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相对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时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办的政策范围内

第十四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本年度具体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办公布或见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