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3、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学习、毕业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来自其他单考院校调剂的考生。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大庆职业学院网站,根据要求填写《大庆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大庆职业学院网站,根据要求填写《大庆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1)考生在大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1)考生在大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