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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教育厅五年制高职招生办法

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7:43:50 解决时间:2018-04-2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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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办法

(一)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高职院校自主确定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填写《福建省2013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厅规划处,经我厅汇总审核后下达指导性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五年制高职招生按照我厅下达的2013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进行录取,高职院校可根据不同地区生源情况,与设区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录取线。

(四)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高职院校负责及时将五年制高职新生信息(含与中职学校分段组织教学举办的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入到“福建省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于11月15日前将五年制高职新生花名册报我厅学生处,办理新生学籍确认手续。

  ??????????? 2018-04-2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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