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并公示。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7.2013年6月1日前,我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一)成立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2013年4月17日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

第二十条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确定并公示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4、第二次志愿征集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于8月15日前通过“广州信息工程招生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向考生发送报名通过与否以及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于第二次志愿征集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咨询。联系电话:020-。联系人:钟老师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招生办2018年8月5日

(三)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