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二)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中,自觉接受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报考我院单招单考考生缴费方式: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任意一家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将款打入我院财务账户。我院财务账户如下:收款单位: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帐号:开户行:建设银行秦皇岛开发区分行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原则上不受理考生现场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还考试费。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3年拟定单独考试招生计划550名(占年度招生计划20%),具体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201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表》。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1)我院2016年招生专业33个专业(类),具体相关专业详见《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2)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需进行体育加试;(3)报考我院旅游大类及《高速铁路客车乘务》专业学生有身体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

工作举措我院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以“以选拔愿意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目标,按照“文化考核成绩划线,专业基本素质测试成绩排序”的原则,采用“文化水平考试+专业基本素质测试”的单独考试招生方式,加大专业基本素质测试的权重,以文化考核成绩划线,按照“文化水平考试+专业基本素质测试”总成绩排序作为各专业录取的主要依据。

2020年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工作要求

工作举措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以选拔愿意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为目标,采用“文化水平考试+专业基本素质(或专业潜质)测试”的单独考试招生评价方式,以文化考核成绩划线,按照“文化水平考试+专业基本素质(或专业潜质)测试”总成绩排序作为各专业录取的主要依据。

其他(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二)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工作要求1.严格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纪检监察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环节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其他工作要求(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二)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