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1、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如下: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第四单元: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八、复试:(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法律硕士、MBA、MP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法律硕士、MBA、MP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