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
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
2.招生计划
“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

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学校对“扬帆计划”、“启航计划”考生分别划线,确定自主选拔入围资格考生。

报名条件(一)“扬帆计划”的考生申请“扬帆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武汉工程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1.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机器人大赛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5)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启航计划”考生提供)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邮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以邮寄资料的邮戳时间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注意:考生如果仅寄送了纸质报名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指导思想与原则我校实行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旨在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以国家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核评价、多渠道选拔录取的模式,在政府宏观指导,学校自我约束,社会有效监督下自主选拔一批综合素质较高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自主选拔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

2.招生计划“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

(一)“扬帆计划”的考生申请“扬帆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武汉工程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1.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机器人大赛、全国CC

(二)“启航计划”的考生申请“启航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要求为农村户籍考生,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申请“启航计划”的考生必须上交所在地户籍部门出示的户籍证明原件(需有“农业户口”字样)。

1.招生对象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

招生的对象与计划1.招生对象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2.招生计划“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