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在满足报考条件下,完成缴费后,确定其审核通过;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

(3)在综合素质测试当日,抽签决定参加测试的专家及其考评组组别,未被选入的专家作为候补。

4.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守则》的规定。

2.录取考生总成绩各组成项均相同时,按文化考试各门科目成绩比较,划分文科与理科两类。文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理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

(4)主动关心考生,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身体不适等其他特殊情况,应终止测试并做好善后工作;

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

(1)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测试环境和氛围,平等、公正、和蔼、礼貌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2)认真听取每位考生的答题陈述,不粗暴地打断考生的答题,确需考生中断答题,应在恰当的时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