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
具体如下: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可不占自主招生计划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80分 二等奖70分三等奖50分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5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25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50分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限定条件和范围二级40分体育比赛国家级前三名5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40分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30分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5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4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30分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省级一、二、三等奖4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0分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50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地市级30分
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需在邮寄报名材料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
具体如下: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可不占自主招生计划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80分 二等奖70分三等奖50分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5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25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50分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限定条件和范围二级40分体育比赛国家级前三名5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40分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30分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5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4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30分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省级一、二、三等奖4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0分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50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地市级30分
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需在邮寄报名材料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 序号 | 专业 |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 ||||
| 人文与心理素质 (上机测试) | 语言表达能力 (3分钟演讲) | 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 | 与专业相关的能力 (技能操作) | 身体素质 | ||
| 1 | 会计 | 60 | 60 | 60 | 120 | / |
| 2 | 电子商务 | 60 | 60 | 60 | 120 | / |
| 3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60 | 60 | 40 | 100 | 40 |
| 4 | 工商企业管理 | 60 | 60 | 60 | 120 | / |
| 5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空调工程技术与管理) | 60 | 60 | 40 | 100 | 40 |
| 6 | 酒店管理(雷迪森班) | 60 | 80 (英语口语) | 40 | 80 | 40 |
| 7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0 | 60 | 60 | 120 | / |

4.素质特长计分项目:对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素质特长项计分标准”,逐项申报考生可计分项目(如1、钢琴8级;2、会计上岗证等;100字以内)。若没有相关内容,填“无”,不能空格。

4.素质特长计分项目:对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素质特长项计分标准”,逐项申报考生可计分项目(如1、钢琴8级;2、会计上岗证等;100字以内)。若没有相关内容,填“无”,不能空格。

素质特长项目加分认定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目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每位考生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素质项目加分考生名单及分值将在学院招生网公示3个工作日。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

(4)素质特长项目加分,满分50分。普高生四项合计总分满分650分;中职生三项合计总分满分450分(无高中会考成绩)。

(五)素质特长项由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4)素质特长项目加分,满分50分。普高生四项合计总分满分750分;中职生三项合计总分满分550分(无高中会考成绩)。

4.素质特长项赋分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具体如下: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可不占自主招

3、申请素质特长项目赋分需要如何办理?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需于4月2日当天(其他时间不受理)到我校审验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素质特长项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素质特长项申请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审验通过后提交材料方为有效。具体素质特长项目请参阅我校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3.素质特长项目赋分条件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具体如下: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政策录取,可不占自主

(四)素质特长项目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具体如下: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国家级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可不占自主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