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破格复试程序1.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盖学院公章。2.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申请确定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于4月13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提交《2015年安徽省硕士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和考生的书面申请。3.4月13日前,学校依据《关于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问题的会议纪要》(2010年4月12日)文件精神,研究确定我校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后,对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4.破格复试考生复试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安庆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执行。5.

二、破格复试人数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的3%。

1.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6.上述要求若与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相抵触,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5)关于印发《鼓励我校优质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研究生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发〔2014〕58号)。附件:

5)关于印发《鼓励我校优质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研究生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发〔2014〕58号)。附件:

2)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院发〔2014〕55号);

4)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困难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发〔2014〕57号);

八、关于破格录取1.我校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2015年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执行。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2010年4月12日《关于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问题的会议纪要》(见附件6),对符合破格条件且提出申请的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第一按照初试成绩同国家线的分数差额少的优先;第一条若相同,第二按照初试政治、外语成绩之和高的优先;第一、第二条若相同,第三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在学科中排名靠前的优先;前三条若相同,则按照招生缺额多的学科优先。

八、关于破格录取1.我校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2014年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执行。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2010年4月12日《关于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问题的会议纪要》(见附件6),对符合破格条件且提出申请的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第一按照初试成绩同国家线的分数差额少的优先;第一条若相同,第二按照初试政治、外语成绩之和高的优先;第一、第二条若相同,第三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在学科中排名靠前的优先;前三条若相同,则按照招生缺额多的学科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