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20分;

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滁州学院2018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滁州学院2018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姓名考生号所学专业性别考生类别应届□往届□报考专业申请优惠政策□免试联系电话技能大赛获奖情况获奖时间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申请免试理由□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

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滁州学院2017年对口免试或加分申请表.doc

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附件1: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doc考试大纲.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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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网上填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