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3、如因招生计划、中考成绩、材料不全或条件不够等原因,无法注册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籍的学生,可退费。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鸢都湖西侧)邮编:261011公交路线:26、28、36、39、51、63路公交车直达学校网址:www.咨询电话:0536—赵老师0536—李老师0536—白老师、李老师、王老师、窦老师0536—刘老师、姚老师、牟老

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工商企业管理、文秘、食品营养与检测、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

第七章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学费:学费:学费:1.表演艺术系7000元—7600元/学年2.艺术工程系6000元/学年3.经济管理系6000元/学年住宿费:住宿费:住宿费:住宿费:1.女生5人间(800元/年)2.男生5人间(800元/年)

第九条对同科类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注册入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