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可向我校申请高考加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惠加分录取。
对象项目具体条件加分应届高中毕业生荣誉称号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市、自治区)级高中阶段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一或高二5校级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5竞赛获奖类:具体加分项目参考《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5-8项的规定根据颁证单位、项目及名次等级高低另行审定5或10所有考生特长证书类: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根据颁证单位和等级高低另行审定5或10

1.自荐考生须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自荐特长生的优惠加分政策;

1.考生网上自荐: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快速通道“自荐加分”栏目注册填写《特长生自荐登记表》;

招生地区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均可提供住宿。

2.考生在自荐过程中虚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优惠加分。

(二)网上注册考生须在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后2天内,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cn)【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附件: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2014年4月

优惠办法(一)自荐加分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可向我校申请高考加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惠加分录取。对象项目具体条件加分应届高中毕业生荣誉称号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市、自治区)级高中阶段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三或高高二连续两年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一或高二5校级高三或高高二连续两年5竞

(一)书面申请考生将《2014年高考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前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日期地点2014年5月1日9:00-15:00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三会议室2014年5月6日9:00-15:00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办公室2014年5月10日9:00-15:00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二会议室2014年5月11日9

(二)推荐考核加分凡经各相关中学推荐,并参加我校优秀高中毕业生推荐考试的考生,取得我校推荐加分资格的,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加5分(2014年3月已公布加分考生名单)。以上加分从一就高,不得累计。

(一)自荐加分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可向我校申请高考加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惠加分录取。对象项目具体条件加分应届高中毕业生荣誉称号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市、自治区)级高中阶段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三或高高二连续两年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一或高二5校级高三或高高二连续两年5竞赛获奖类:

自荐加分申请程序(一)书面申请考生将《2014年高考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前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日期地点2014年5月1日9:00-15:00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三会议室2014年5月6日9:00-15:00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办公室2014年5月10日9:00-15:00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二会议室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