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入学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6、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7、严厉打击和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广大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组织参与团伙作弊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各考场的巡察,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工作;

(5)负责各考场的巡查,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

7、在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