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稳定办学规模,做好内涵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分省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2015年拟招收专科生61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请介绍一下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情况?答: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500人,理科450人(其中对口高职100人),文科50人,只限山东省内招生,具体情况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四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录取原则:遵循教育部及山东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1.提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提档。2.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为录取原则,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请介绍一下学校办学体制。答: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学校遵循“自强、自立、求真、求新”的校训和“以学生为本,以专家立校,面向市场需求,突出行业特色,产学研结合,推进国际合作”的办学理念,以人才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努力为山东区域经济和电力行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专门人才。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安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3.高考附加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2014年拟招收专科生500人,全部为山东省内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