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省市招办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学校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培养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一)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4日9时至26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省招办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省招办网报条件并下载报考信息后,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具体时间院招生办官网发布。
2.考点设置、疫情防控监管等按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及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3.考试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四)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可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两项总分依旧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2.录取工作在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公示、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并在学校招生办官网设立申诉复议监督渠道,接受考生及家长复议、复核、申诉、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二)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

教育类型及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要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不得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使贷款总体规模控制在在校生的20%左右;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生源地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生源地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各学院要及时通知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及时办理,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要做

二资格审查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并下载报考信息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凡符合省招办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答案来源于2021年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2年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招生章程资格审查

2020年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1、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3月26日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n/)对社会公布。2、领取准考证: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3月29—31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查看和熟悉考场。3、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1、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3月26日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cn)对社会公布。2、领取准考证: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63元报名考试费于2018年3月29—31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查看和熟悉考场。3、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省市招办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