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校后经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二)被取消入学资格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1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参加全国学科竞赛或国际竞赛项目及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3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答案来源于2022年新疆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通知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2)入学前(入学年度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3)体检不合格。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以“全国统考”方式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能在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前受到处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1、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参加全国可比学科竞赛或国际竞赛项目及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3、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第十七条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具备我校录取条件: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021年西南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无效

第十一条【资格取消】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励资格:(一)进校后经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二)被取消入学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