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跨省招生录取规则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2.山东省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5.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1)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数的45%,高奖金额为每年10000元。

8.“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设立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特困新生就读。

(3)自愿不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本省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后不得再将户口迁到学校。问14:新生进校后是否进行军训?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普高录取新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需参加军事训练和理论课学习,并计算学分。问15:新生进校后是否进行体检复查及身份确认?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于新生入学后,对全体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1.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数的45%,高奖金额为每年10000元。

9.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中,女生占招生计划数的25%左右;其余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9.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中,女生占招生计划数的25%左右;其余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