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破格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且本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

1.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6.上述要求若与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相抵触,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七、关于录取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目前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2种类型。2.非定向考生录取后需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入学时超过择业期的非应届考生和所有在职考生同时需要转入工资关系。3.不能转入档案的考生,录取为定向,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协议。4.录取后考生因就业放弃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中途退学,学校均不予批准,请考生在就业和升学中慎重选择。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解释。安徽省硕士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doc[Download](说明:)

一、破格复试条件1.破格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且本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2.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3.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破格复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3分之内(含3分)。

三、破格复试程序1.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盖学院公章。2.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申请确定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于4月13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提交《2015年安徽省硕士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和考生的书面申请。3.4月13日前,学校依据《关于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问题的会议纪要》(2010年4月12日)文件精神,研究确定我校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后,对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4.破格复试考生复试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安庆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执行。5.

二、破格复试人数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的3%。

八、关于破格录取1.我校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2014年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执行。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2010年4月12日《关于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问题的会议纪要》(见附件6),对符合破格条件且提出申请的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第一按照初试成绩同国家线的分数差额少的优先;第一条若相同,第二按照初试政治、外语成绩之和高的优先;第一、第二条若相同,第三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在学科中排名靠前的优先;前三条若相同,则按照招生缺额多的学科优先。

八、关于破格录取1.我校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2015年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执行。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2010年4月12日《关于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问题的会议纪要》(见附件6),对符合破格条件且提出申请的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第一按照初试成绩同国家线的分数差额少的优先;第一条若相同,第二按照初试政治、外语成绩之和高的优先;第一、第二条若相同,第三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在学科中排名靠前的优先;前三条若相同,则按照招生缺额多的学科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