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5年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高考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读书期间的费用问题。

第三十五条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四十二条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

第二十八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类型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