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六、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准考证发放:2014年12月15日—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n)下载打印《

5、初试科目: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科目二:英语一(满分100分)科目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150分)科目四:国际商务专业基础(满分150分)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科目二:英语一(满分100分)科目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150分)科目四:国际商务专业基础(满分150分)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2)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二)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3、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

二、招生信息发布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网址:http://yz.公众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公众网网址:http://yz..cn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刑法修正案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刑法修正案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