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相关事宜(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

考试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学校自主招生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757-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28041联系人:沈老师、陈老师

组织保障(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的校领导、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和联合培养企业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

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一)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6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二)报考类型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和音乐类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和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

资助学生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二)考试1.综合文化考试在我校禅城校区(具体指引请留意我校招生网稍后公布的《2016自主招生考试指引》)进行,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9日。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文化考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考试内容

(三)录取1.录取办法按总分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将考生放弃录取的计划缺额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补录考生直接进入录取名单。3.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进行审批。4.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

招生程序(一)报名1.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2.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3.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核查,并公示,确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笔试考生名单。(二)考试1.综合文化考试在我校禅城校区(具体指引请留意我校招生网稍后公布的《2016自主招生考试指引》)进行

信息发布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自主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