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20日

18.如果通过了综合测试,但在志愿填报时是否可以放弃不填?答:可以,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填报。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2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由学校教学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5月10日

第五条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40名,共设两个专业,具体计划如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文科)招生计划(理科)学制(年)会计5153工程造价5153合计1030

第六条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定执行。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2月21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培养模式是怎样的?答: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文理科录取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将与参加全国范围招考录取的学生一并列入相同专业学习就读。

5.贵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程安排是怎样的?报名:2016年3月15日8:00-3月25日12:00,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同时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审查结果查询:2016年3月28日-4月1日,考生登录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

20.“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答:我院从学生培养需要出发,大限度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需求,若高考成绩在第三批分数线以上者,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程序及要求,经考核合格可以转入到其他专业就读;所有转专业按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