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已经过严格的审核、复核等工作。如考生本人对初试成绩确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所有统考(联考)科目由省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其它自命题科目由我办组织专人复核。

④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5)对报考我校、综合成绩位列本科专业第一名的本校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4、考生如对成绩确有疑问,可在2月16-19日中午12:00前通过传真(025-84315498)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须提供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核查科目及成绩、联系电话、查分原因,并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同意后,由省考试院及我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

3、考生如对成绩确有疑问,须在2月4日至2月8日中午12:00前将《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通过传真(025-84315498)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同意后,由省考试院及我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

4、考生如对成绩确有疑问,可在2月16-19日中午12:00前通过传真(025-84315498)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须提供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核查科目及成绩、联系电话、查分原因,并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同意后,由省考试院及我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

5、成绩复查后,对成绩无误的考生,我办将不再回复;成绩确实有误的,我校将于2月28日通知考生。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2.13

4、成绩复查后,对成绩无误的考生,我办将不再回复;成绩确实有误的,我校将于2月10日通知考生。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成绩复查申请表.pdf

5、成绩复查后,对成绩无误的考生,我办将不再回复;成绩确实有误的,我校将于2月28日通知考生。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