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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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19:38
学校概况
第十一条地理环境
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长清、历城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第十二条办学特色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秉承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办学特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
第十三条办学实力
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24.3万元。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6.7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08种,电子图书66.9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1个数据库。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学院10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招生专业、17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培育专业群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特色课程4门。第十四条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第十五条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语种
学校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首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在首次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即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二十五条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
详见《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概况
第十一条地理环境
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长清、历城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第十二条办学特色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秉承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办学特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
第十三条办学实力
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24.3万元。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6.7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08种,电子图书66.9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1个数据库。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学院10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招生专业、17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培育专业群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特色课程4门。第十四条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第十五条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语种
学校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首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在首次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即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二十五条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
详见《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1.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考

招生政策及考试信息《现代教育·2016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汇总公布山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省内院校、在山东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山东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其专业考试安排,考生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专业考试(一)美术类专业考试1.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

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在2016年3月30日前,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寄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37_pzek2@。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盖

其他本实施方案若与教育部2016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附件:1.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2.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附件1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科目姓名考生号违规事实行为人签名监考员甲签名:监考员乙签名:主考签名:注:1.该表由监考员逐

(七)考试安全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统设考点承办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填报志愿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一)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院校;其余的本科院校归属艺术本科一批。每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一)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科类代码艺术文“3”,艺术理为“7”。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第七条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空中乘务专业不安排专业测试校考,认同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美术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美术类专业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