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阳光工程”首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次,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招生考试服务,形成规范、定期、透明的多渠道、多形式信息通报制度,保证考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单招政策

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阳光工程”首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次,站在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招生考试服务,形成规范、定期、透明的多渠道、多形式信息通报制度,保证考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单招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021年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2)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职业技能考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90分。职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上述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院

(6)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免试录取资格,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申请,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免试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