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6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常规志愿录取原则相同。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均为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我院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考成绩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投档分(考生的文考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75%,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2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课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7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文件要求,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或者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

(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第三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

3.录取规则:(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实行按第一专业志愿实行专业优先,第2至第6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直到第一专业录取满为止。中职组的护理、助产、药学专业要求专业严格对口;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剂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医药营销、医疗美容技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8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1、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7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1、按照《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实行按第一专业志愿实行专业优先,第2至第6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直到第一专业录取满为止。中职组的护理、助产、药学专业要求专业严格对口;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剂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医药营销、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录取规则:(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实行按第一专业志愿实行专业优先,第2至第6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第

(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6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常规志愿录取原则相同。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二)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6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