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自愿不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本省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后不得再将户口迁到学校。

(5)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以上专业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7)填报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