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在一年级研究生中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山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章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励比例及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二、三年级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在二、三年级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山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013年4月26日

五、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013年4月26日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资助管理中心2007年9月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文件中有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文件中有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