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4、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1)文化素质测试:笔试,综合考试科目总分100分,其中:语文(汉语)40分、数学20分、政治40分。(2)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3、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考试评价。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①、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②、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

①、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⑴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为以上不同类别考生所列科目赋分后成绩之和。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公共基础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政课)成绩综合评定折合成100分。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公共基础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政课)成绩综合评定折合成100分。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①、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②、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②、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