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到时间及地点:见各院系通知。见各院系通知。

第二阶段:综合测试:2014年12月(具体安排将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详见《工程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面试着重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3、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旬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具体考试地点:凡考点选在外地的考生,请于考前向所选报考点咨询;考点选在保定市(报名号1306开头)的考生请于12月20日—25日登录保定市教育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网址http://www.,上有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

5、政治理论笔试(仅限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硕士),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时的科目相同,不得与专业课笔试的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报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有关现场确认时间、程序、要求等具体事宜,请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4月上、中旬进行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3月底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