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82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486号
第十条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成为一所省内外知名的医学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四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在豫招生院校代码:6238类别专业学制学费(元/年)录取批次(河南省)普通专(文理兼收)临床医学34400专科一批口腔医学34400专科一批护理34400专科一批护理(英语方向)34400专科一批助产34400专科一批医学检验技术34400专科一批医学影像技术34400专科一批口腔医学技术34400专科一批康复治疗技术34400专科一批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4400专科一批药学3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900---400元。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1.电话:0370-传真:0370-2.学校网址:http://www..cn3.招办电子信箱:sqyzzb@4.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路西段486号邮编:476100

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商丘市北海路486号(邮编:476100)咨询电话:(0370)、QQ:http://www..cnE-mail:sqyzzb@

2010年招生计划(河南代码:6238部标代码:1378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年科类河南省安徽山东山西甘肃江西四川陕西福建广西新疆合计普通对口普通普通普通普通普通普通普通普通普通普通630101临床医学专科三年4400理科650口腔医学专科三年4400理科24466654护理专科三年4400理科5026432334护理(英语方向)专科三年4400理科100助产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含对口升学招生工作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82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第十条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

2022年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含对口升学)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