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24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四)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已经通过面试,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那么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依

(一)复试时间、地点:全日制MBA考生:上机考试地点:中央校区(沈辽西路111号)公共教学楼G-209上机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8:30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兴顺校区(兴顺街南十三路1号)综合楼920楼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13:00全日制MEM考试,非全日制MBA、MEM考生:上机考试地点:中央校区(沈辽西路111号)公共教学楼G-209上机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13:30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兴顺校区(兴顺街南十三路1号)综合楼920楼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8:3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24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2.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查询登录”在“复试(加试)选考”中选择复试科目。选择复试科目应为政治理论及外语听力两个科目。

2.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2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2.录取总成绩计算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第十一条调剂工作原则(由于今年我校MBA、MEM考生上线人数较多,MBA、MEM两个专业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调剂)(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及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全日制专业可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也可向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4.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

2.上机考试内容:政治理论及外语听力。上机考试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合计90分钟,满分150分。加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第六条复试具体要求(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达到我校MBA、MEM复试基本分数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我中心专业(领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是否有资格参加复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二)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其职责为:(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二)分配各学院招生名额,审批拟录取名单;(三)负责制定并发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同等学力加试、调剂方案等材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