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n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55-26536235;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传真);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cn;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szptzs@***。
第十一条 设立由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刘老师;监督电话:0755-26019371;图文传真:0755-26019371;电子邮箱:jwb@***.cn。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肖老师;监督电话:0755-26534925;传真:0755-26534925;电子邮箱:jiwei@***.cn
第十二条 本简章根据粤教职函〔2017〕77号文件精神及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而制定。适用于2017年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应用技术类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关于招生录取政策事宜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学生日常管理相关的教学、学籍等事宜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深圳大学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

第三条办学模式:深圳大学负责招生与学籍管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教学及学生管理。该项目本科生作为单独培养类别进行管理,学生四年均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习和生活,不能转入深圳大学其他学院和专业学习,不能在深圳大学其他教学地点修读学分。

第四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本科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应用技术类”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条学费(不含书费)、住宿费等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第八条学费(不含书费)、住宿费等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第六条录取规则及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n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55-;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755-、(传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szptzs@。

第十三条关于招生录取政策事宜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学生日常管理相关的教学、学籍等事宜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七年六月

第十三条关于招生录取政策事宜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学生日常管理相关的教学、学籍等事宜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七年六月

第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n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55-;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755-、(传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szptzs@。

第六条录取规则及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