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结果公布:2017年5月6日前通过网站(网址:http://tjdi..cn/)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和不录取考生姓名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同济大学研招网进行统一公示,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和“同济研招”官方微信推送。

一、初试成绩要求:外语≥50分,专业基础课≥60分,总分≥110分

1.资格审核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查:资格审核制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必须先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询同济大学研招网相关通知。

二、复试所需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同济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不含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考生)、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自我评价。

七、咨询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学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65986693,咨询邮箱:lhhsmile@。

3)体检不合格者。六、咨询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65986693,咨询邮箱:lhhsmile@。

8:00~11:00、下午13:30~16:00,周末除外),体检咨询电话:65983225。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四平路校区体检地点:赤峰路50号同济大学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时间:3月14日至24日,上午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