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免试升学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五)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75-88009038、88009159
E-mail:zjipcjw@***

4.《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注:考生所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当场退还,其它材料不退还。

其他:进校后,免试升学录取的考生与其他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学习条件。

(二)申请材料寄送。通过邮政快递(EMS)或到学校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2015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2.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规格,加盖中学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中学公章);5.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加盖中学公章);注:以上申请材

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镜湖校区)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录取规则1、考生参赛所获奖项应与我院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我院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及参赛获奖项目,确定录取专业。2、凡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由学院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录取。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4月18日附件:2015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015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性别 政治面貌 邮政编码 家庭详细地址 高考报名序号 所在中学 中学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 手机号码 赛事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

(四)咨询方式:1.现场咨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2.电话咨询:0575-、、、

(四)已被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升学就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内的相关或相近专业。

(三)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中职毕业生。注:符合以上条件可免试入学就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或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