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四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档。对拟分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分和术科分各排一个队列进行排序。其中,该专业60%的计划按考生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0%的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是按文化分排序进行录取且文化分相同时,术科分高者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分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档。对拟分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分和术科分都相同时,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分和术科分和语文成绩都相同时,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当

第二十四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档。对拟分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分别按文化分和术科分进行排序。其中,60%的计划按考生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0%的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的过程中,若考生是按文化分排序进行录取且文化分相同时,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若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分和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1.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统考专业分档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档。对拟分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分和术科分都相同时,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分和术科分和语文成绩都相同时,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当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该省核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以考生的文化分及术科分按4:6的比例计算总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该省核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