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职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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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3 15:13

第十四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

第三十一条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进度计划时间工作安排1月15日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1月16日向教育厅上报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2月19日公布考试大纲和招生章程3月5日前招生宣传3月14日前完试命题、组卷3月1-15日考生在统一招考平台上报名及填报志愿和资格审核3月17日前我校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未在3月17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

第三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宋学忍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lxdwb@

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lxzsb@学院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

第二十七条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报考现代学徒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1月19日

第十七条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附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林业厅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